当前位置:首页  基金及资助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286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扶持力度,促进在站博士后顺利开展科研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黑人社函〔2022441 号)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省博士后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对象和标准 

(一)特别资助。择优支持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年轻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30万元。 

(二)面上资助。择优支持开展科研工作的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一等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20万元,二等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 

申请人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项目应坚持围绕服务“四个面向”“三重大、一关键”“五大安全”以及 我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一)特别资助。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 9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创造性成果。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被评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2.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已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进入“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及地方专项”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以及已获得过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报。 

3.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108日提交材料经校内评审确定人选后,另行通知推荐人选名单。

(二)面上资助。 

1.202391日以后进站且在我省正式备案。 

2.二次进站(含第一次进站未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而退站的)、已申报过黑龙江省博士后面上资助人员、已获得黑龙江省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以及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进入“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及地方专项”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报。 

3.各设站单位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申报,不限名额。 

三、工作程序及材料报送 

在站博士后资助由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申请“特别资助”人员较多形成差额的,要进行校内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一)个人申请书。申报人员按申请类别分别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申请书》(附件 1)或《黑龙江省博士后面上资助申请书》(附件 2),一式5份单独胶装成册。 

(二)业绩佐证材料。相关业绩说明材料、成果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按A4规格统一报送,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胶装成册,一式1份。内容涉密的,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三)《哈尔滨工程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 3),填写至处级单位报名审查意见(加盖各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新闻宣传保密审查专用章)。

(四)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填写《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 4,需学院盖章(电子版不需要盖章)。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报送至人力资源处,截止时间为2024108日。同时,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需将《申请人员汇总表》、《申请书》、《佐证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要积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做到公开、 公平、公正,严格按程序择优推荐本单位适合人选;要对申报人的材料严格把关,出现把关不严、违规推荐等情形,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对设站单位给予通报。

(二)本年度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同时申请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最多只允许择优给予其中一类资助,不得重复享受;以往获得过面上资助人员,可申报特别资助。

(三)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并对个人提供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科研失信、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或资助资格。

(四)申报的博士后人员请扫码进群,进群修改备注:流动站+姓名。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林凯

电话:0451- 82519049 

邮箱:linkai@hrbeu.edu.cn



附件:

附件1-特别资助申请书.doc

附件2-面上资助申请书.doc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新闻宣传保密审查审批表.docx

附件4-申请人员汇总表.xls





版权所有: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电话:0451-82519049   邮箱:rsc@hrb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