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了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研究创新能力,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19年度)》要求,为做好我校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博士后流动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8.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9.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10.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上传至设站单位,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2.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册(A4幅面,左侧装订。《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于3月8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1#主楼809)。科研成果证明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特别说明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须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3.科学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4.各位博士后务必在2019年3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以免延误。
5.申报人参照附件《特别资助(站中)通讯评议标准》认真填报申请书。
联系电话:82518061
人力资源处
2019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