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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6批面上资助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10

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中博基字〔2024〕2号)通知精神,现就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面上资助“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安排

1.提交申请(81日至825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于8月25日前在线生成《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至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需申请逐级驳回。

2.设站学院审核(826日至831日)

设站学院工作人员登录系统,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

3.学校审核(91日至96日)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

五、其他

1.请各流动站做好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基金第76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未获批项目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原则上必须申报。

2.各流动站应积极组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专家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开展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加强基金申报辅导和服务,提高基金申报质量和立项率。

3.设站学院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19049

邮箱:linkai@hrbeu.edu.cn



附件:2024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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