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应届(新近)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一)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2年资助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二)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2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12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学校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5.进站学科为自然学科。申请项目须为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附件),且为非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8.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二)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2021年12月1日之前进站的),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且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2.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3.学校择优推荐。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和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4.每站只能获资助1次。
5.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一)特别资助(站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产。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从以上类型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的填报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特别资助(站中)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的填报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特别资助(站前)和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时间从2020年2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截止。
(一)特别资助(站前)
3月31日前,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设站单位。
(二)特别资助(站中)
1.3月19日前,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2.流动站所在学院于3月26日前,组织若干专家召开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评审会,依据《特别资助(站中)评审指标》(详见附件)完成对所属博士后申报书的评议工作,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提高申报书整体质量。
3.3月30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提交工作。3月31日,流动站所在学院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五、几点说明
1.流动站所在学院于3月31日形成书面报告上交人力资源处,写清学院推荐申请特别资助(站前)和特别资助(站中)的人数(含申请人姓名)以及有无师德师风、学术失信、材料涉密问题。
2.各流动站所在学院、申请人务必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申请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咨询。
联系人:刘尚跃
联系电话:82519049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