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1726

各院(系、部、中心)、各位博士后

为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鼓励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留省工作,根据2020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段及范围

凡在201911日至1231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认证为博士后,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在此期间已评为博士生导师的博士后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博士后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于202091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主楼809房间、联系人:李广东、联系电话:82518061),逾期不予受理。

三、佐证材料及要求

1.《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需要本人签字确认。

2.国内做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打印件。

3.国外做博士后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上传信箱:66710432@qq.com)。

附件: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097


版权所有: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电话:0451-82519049   邮箱:rsc@hrb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