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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次数:1683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精神和要求,第6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自81日起、至94日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1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的非涉密项目。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生成申请书(电子版),于816日前报送至流动站所在学院。

(二)评审申报材料

流动站所在学院于821日前,召开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评审会,组织若干专家完成对流动站所属博士后申请书的评议,依据《面上资助评审指标》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申请人,提高申请书整体质量。

(三)审核申报材料

825日前,流动站所在学院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依据申报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四)报送申报材料

流动站所在学院务必于826日上午11时前,将电子签字后的申请书(电子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公室(主楼809室),逾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博士后编号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办公系统中进行查询。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取消获批资格。

3.流动站所在学院博士后管理人员在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时,认真核对申请书(电子版)校验码是否与系统申请书校验码一致;申请人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总数是否超过3个,不符合要求的,均要系统驳回、重新提交。

4.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位博士后对此次申报工作有疑问的,请于710日前及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李广东

联系电话:82518061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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