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1286

各院(系),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学和科研人员: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澳门以及德国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此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香江学者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香港或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香江学者计划包括: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包括: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香江学者计划

申报时间截止于318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60名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具体程序为: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主要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申报时间截止于318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一定时间内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具体程序为: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主要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报时间截止于422日。申报及遴选程序为申请人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由德方进行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报送至博士后设站单位。主要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4)专家推荐信。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做好脱密处理,否则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2.申请人须按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楼809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身份及学历证明、主要科研成果和专家推荐信的顺序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一式2份。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需将全部申请材料制成光盘(5M以内)一并上报。

  3.获资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获选资格。获资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的,应将剩余经费及时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定账户。

 

联 系 人:李广东

  话:82518061

    箱:66710432@qq.com

 

 

             人力资源处

 201934

版权所有: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电话:0451-82519049   邮箱:rsc@hrb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