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人员范围
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附件1)。
二、延期出站要求
1、拟延期出站博士后人员,延期理由须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即: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设站单位批准后,可根据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
2、此次清理超期在站人员中,如符合国家及学校出站相关要求,拟2015年年底出站的博士后人员或已经按学校相关出站要求完成出站报告会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答辩)申请表》(附件2),并按《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其它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按退站处理,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提交退站申请(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拟出站人员请于2015年5月5日前将《延期出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人力资源处539房间。
2、退站人员请于网上提交退站申请,同时于2015年5月5日前将《退站表》递交至人力资源处539房间。
3、逾期不递交材料者,按自行退站处理。
联系人:马慧平 高山
联系电话:82518061
附件:1.我校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名单
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答辩)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2015.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