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申请
博士后工作期满时,应于拟出站前一个月向设站学院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表》《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论文统计表 》及按出站要求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由设站学院对其出站资格进行审查,并报人力资源处领取出站答辩表决票,方可做出站准备。
2022年5月以后入站博士后由学院依托博士后入站协议书内容对博士后本人的出站资格进行审查,经学院同意后由博士后本人携《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表》(出站材料一览表11)至主楼809领取答辩表决票。
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资格由工作站审查,答辩表决票由工作站出具盖章。
二、出站准备
(一)获批准出站的博士后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格式请参考博士后出站报告编写规则,同时了解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程序。
(六)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考核委员会评委2/3以上同意,该博士后方可出站;经投票未获2/3以上同意,则该博士后不能出站,但经考核委员会同意,可在6个月内修改出站报告,并再次申请出站,如再次出站经投票表决仍未获2/3以上同意,则该博士后不能出站,学校将对其予以退站处理。
(七)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程序
三、办理出站
(三)在站期间获得“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者,出站后未留在黑龙江省工作,则必须将“资助经费”返还后才能办理出站手续。
(四)将出站材料提交至设站学院审批盖章签字后交于人力资源处(主楼809)。
(五)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出站申请,审批通过即完成出站程序。
注:
1.博士后出站报告会通过,即视为博士后工作结束,应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停发薪资。
2.出站博士后应于博士后出站前两到三个月提前联系好出站工作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以便于出具出站所需正式接收函和调档函。
3.若未联系好出站工作单位,应由博士后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然后办理出站。
4.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程序以工作站为准(可参考我校出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