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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出站程序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数:9462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出站程序
(修订)

一、出站申请

博士后工作期满时,应于拟出站前一个月向设站学院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表》《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论文统计表 及按出站要求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由设站学院对其出站资格进行审查,并报人力资源处领取出站答辩表决票,方可做出站准备。

2022年5月以后入站博士后由学院依托博士后入站协议书内容对博士后本人的出站资格进行审查,经学院同意后由博士后本人携《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表》(出站材料一览表11)至主楼809领取答辩表决票。

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资格由工作站审查,答辩表决票由工作站出具盖章。


二、出站准备

(一)获批准出站的博士后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格式请参考博士后出站报告编写规则,同时了解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程序

(二)拟出站博士后,出站工作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接收函和调档函。
(三)拟出站博士后为在职、定向、委托培养或现役军人,出站回原单位者,直接由原单位的人事或干部部门在《博士后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出站时可自主择业者,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开具能否自主择业意见书。
(四)研究工作报告经合作导师审阅合格后,设站学院组织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并聘请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同时安排1名秘书负责出站报告会的记录和整理工作。
(五)博士后在出站报告会前三天,将出站报告会题目、具体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等以书面形式呈交人力资源处(形式参照http://postdoctor.hrbeu.edu.cn/czgs/list.htm),公示三天。

(六)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考核委员会评委2/3以上同意,该博士后方可出站;经投票未获2/3以上同意,则该博士后不能出站,但经考核委员会同意,可在6个月内修改出站报告,并再次申请出站,如再次出站经投票表决仍未获2/3以上同意,则该博士后不能出站,学校将对其予以退站处理。

(七)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程序

1.首先由报告会秘书宣布博士后出站研究工作报告会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应由5~7名专家组成;至少两名校外专家;由考核委员会推举其中一位专家担任考核委员会主席;合作导师不得担任考核委员会专家)名单,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为相关领域的教授博导,介绍博士后简况及在站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果。然后请考核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2.博士出站报告会的工作语言可用英文或中文。
3.考核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4.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告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科研成果,时间30分钟。
5.考核委员提问,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解答,采用即问即答形式,时间20分钟。
6.博士出站报告会休会,博士后和其他旁听人员离开会场,考核委员会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是否同意该博士后出站,并填写考核委员会决议。
7.博士出站报告会复会,主席宣读考核委员会决议。
8.主席宣布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结束。


三、办理出站

(一)博士后办理出站需将出站材料(出站材料一览表)提交人力资源处。
(二)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三)在站期间获得“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者,出站后未留在黑龙江省工作,则必须将“资助经费”返还后才能办理出站手续。

(四)将出站材料提交至设站学院审批盖章签字后交于人力资源处(主楼809)。

(五)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出站申请,审批通过即完成出站程序。


注:

1.博士后出站报告会通过,即视为博士后工作结束,应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停发薪资。

2.出站博士后应于博士后出站前两到三个月提前联系好出站工作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以便于出具出站所需正式接收函和调档函

3.若未联系好出站工作单位,应由博士后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然后办理出站。

4.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程序以工作站为准(可参考我校出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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